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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1.1 本要求規定了戰略性礦產遠景調查(以下簡稱礦產遠景調查)的適用范圍、引用標準、目的任務、工作內容、工作要求、提交的成果等。
1.2 本要求是礦產遠景調查的總體技術要求,也是該項工作質量監督和成果驗收的依據。
2. 引用標準
GB/T 17766—1999《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
GB/T 13908—2002《固體礦產地質勘查規范總則》
DZ/T 0001—91《區域地質調查總則(1:50000)》
DD 2000—01《固體礦產預查暫行規定》
DZ/T 0078—93《固體礦產勘查原始地質編錄規定》
DZ/T 0071—93《地面高精度磁測技術規程》
DZ/T 0070—93《時間域激發極化法技術規定》
DZ/T 0011—91《地球化學普查規范(1:50000)》
DZ/T 0151—95《區域地質調查中遙感技術規定(1:50000)》
3. 目的任務、部署原則、工作程序
3.1 目的任務
礦產遠景調查是戰略性礦產勘查的前期基礎工作,是為礦產預查直接提供靶區和新發現礦產地的區域找礦工作,起目的是解決礦產勘查后備選區緊缺問題,為政府礦產資源規劃管理、提高礦產可持續供給能力提供基礎保障,為提高國家勘查資金的投入產出效益、促進礦業可持續發展服務。
3.2 部署原則
在重要成礦區帶選擇成礦有利地段,突出戰略性礦種,兼顧綜合找礦,按國際分幅,采用單幅或多幅聯測的方式分階段部署。
3.3 工作程序
應遵循資料收集、野外踏勘、設計編審、野外調查、野外驗收、報告編寫、評審驗收、資料匯交等程序。項目工作周期一般為3年。
4. 設計編寫要求
4.1 資料收集與綜合整理
全面收集工作區內地質、礦產、物探、化探、遙感、科研等各類資料,研究區域地質及礦產信息,編制工作程度圖,具備條件的地區還應編制礦產卡片。作為設計編寫前的必要程序,應以地質成礦觀點為指導,按區域成礦單元處理以往化探數據,綜合分析1:20萬(或1:50萬)區域地球化學異常特征、分布范圍及檢查情況,綜合地質、地球物理等信息圈定有利異常及重點工作區,在各省成礦預測和規劃圖的基礎上選區,作為部署野外調查工作的依據。
4.2 野外踏勘
設計編寫前,視工作區工作程度、具體工作任務和野外工作需要開展野外踏勘,從整體上對工作區地質、礦產,以及自然地理、地形地貌、植被覆蓋、社會經濟、道路交通等情況進行概略了解,并對室內收集的有關資料進行必要的野外驗證。野外踏勘以能最多穿越不同類型的代表性礦化帶、典型地質體和自然景觀區路線地質踏勘為主。測區內礦產資源豐富、礦(化)點分布較多時,還應對重點地段進行全面踏勘,以了解成礦地質背景和礦化特征。
踏勘時應適當采集關鍵地段、有代表性地質、礦化現象的巖礦標本,并進行必要的巖礦鑒定或快速分析測試。通過踏勘選擇確定實測地質剖面位置,建立遙感解譯標志。
4.3 設計編寫主要內容
設計編寫主要內容及格式見附錄B。
5. 主要工作內容及技術要求
戰略性礦產遠景調查主要工作內容包括礦產地質填圖、地球化學勘查、地球物理勘查、重砂測量、遙感地質調查、礦產檢查和綜合研究等。
5.1 礦產地質填圖
5.1.1 目的任務
礦產地質填圖的目的任務是提高測區內礦產地質研究程度,大致查明地質及礦化特征,發現新礦(化)點,為物化探異常解釋、成礦規律研究和找礦靶區圈定提供基礎地質資料。
5.1.2 基本要求
5.1.2.1 未開展過1:5萬區調的地區,礦產地質填圖必須以野外實測為主。已進行過1:5萬區調的地區,采用野外調查和室內修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主要任務是實測礦產和與成礦有關的含礦層、標志層、控礦構造、礦化帶、蝕變帶、物化探異常區和與成礦有關的其它地質體。
5.1.2.2 礦產地質填圖應充分收集、分析、應用區內已有的地、物、化、遙、礦產資料。特別是要充分利用1:2.5萬遙感解譯成果、遙感影像圖,提高研究程度和工作效率。
5.1.2.3 礦產地質填圖應充分應用新技術、新理論、新方法,不斷提高區內地質、礦產研究程度和填圖質量。原則上采用數字填圖技術。使用GPS定點。
5.1.2.4 礦產地質填圖方法要充分考慮區內地形、地貌、地質的綜合特征及已知礦產展布特征,對成礦有利地段要有所側重。
5.1.2.5 礦產地質填圖盡可能使用符合質量要求的地形圖為底圖,其比例尺應大于或等于1:5萬,野外手圖比例尺應為1:2.5萬,無1:2.5萬比例尺地形圖時可使用1:5萬比例尺地形圖放大至1:2.5萬。
5.1.2.6 地質研究程度:大致查明區內地層、構造和巖漿巖的產出、分布、巖石類型、變質作用等特征,深入研究與成礦有關的地質體和構造。
5.1.2.7 礦產研究程度:初步了解含礦層、礦化帶、蝕變帶、礦體的分布范圍、形態、產狀、礦化類型、分布特點及其控制因素、礦石特征。
5.1.3填圖方法和研究內容
5.1.3.1 沉積巖
沉積巖采用巖石地層方法填圖。
大致查明巖石地層單位的沉積序列、巖石組成、巖性、主要礦物成分、結構、構造、巖相、厚度、產狀、構造特征以及接觸關系,大致查明其含(控)礦性質、時空分布變化等,厘定地層層序和填圖單位。
5.1.3.2 侵入巖
大致查明侵入巖體、脈巖的形態與規模、產狀、主要礦物成分、巖石類型、結構構造、包體、巖石化學和地球化學特征等。
大致查明侵入巖體內外接觸帶的交代蝕變現象、同化混染現象以及分異現象特征,并圈定接觸帶、捕虜體或頂蓋殘留體,測量接觸帶產狀。
探討侵入體的侵入期次、順序、時代、演化規律、與圍巖和礦產的關系及時空分布、控礦特征。
5.1.3.3 火山巖
采用火山地層-巖性(巖相)雙重方法填圖。
研究火山巖的成分、結構、構造、層面構造和接觸關系。大致查明火山巖層的層序、厚度、產狀、分布范圍、沉積夾層及巖石化學和地球化學特征,劃分和厘定巖石地層單位。
劃分火山巖相,調查研究火山機構、斷裂、裂隙對礦液運移和富集的控制作用及與火山作用有關的巖漿期后熱液蝕變、礦化特征。
研究探討火山作用與區域構造及成礦的關系,確定與成礦有關的火山噴發時代。
5.1.3.4 變質巖
區域變質巖要研究各種類型變質巖石的特點和變質作用。
淺變質沉積巖、火山巖、侵入巖注意運用相應的填圖方法進行工作。
中、深變質巖系根據變質、變形作用特征及其復雜程度以及巖石類型,劃分構造-地層單位、構造-巖層單位、構造-巖石單位。
接觸變質巖石應著重研究接觸變質帶、接觸交代帶的分布、物質成分、規模、形態、產狀和強度及其主要控制因素。
大致查明變質巖石的主要礦物成分、結構構造、巖石類型、巖石化學和地球化學特征、變形特征及其空間分布、接觸關系,并建立序次關系,恢復原巖及其建造類型。
調查研究各類變質巖內的含礦層、含礦建造及礦產在變質巖中的分布規律,變質巖石、變質帶、變質相對礦床、礦化的控制作用。
5.1.3.5 第四紀地質
第四紀地質體大致按時代、成因類型劃分填圖單位。含礦層位為第四系時要大致查明第四紀沉積物的物質成分、厚度及時空分布。
5.1.3.6 構造
大致查明構造的基本類型和主要構造的形態、規模、產狀、性質、生成序次和組合特征。建立區域構造格架,探討不同期次構造疊加關系及演化序列。
觀察褶皺、斷裂構造或韌性剪切帶、構造活動等及新構造運動對沉積作用、巖漿活動、變質作用、礦化蝕變、成礦的控制作用、對礦體的破壞作用以及礦體在各類構造中的賦存位置和分布規律。
5.1.3.7 礦產
觀察研究含礦層、蝕變帶、礦化帶、礦體以及與成礦有關的侵入體、接觸變質帶、構造帶以及礦化轉石等的種類、規模、展布范圍、產狀、形態及其空間變化,并取化學分析樣和采集標本。觀察研究礦石質量特征、礦石的物質組成、礦石礦物、脈石礦物、結構構造等。
5.1.4精度要求
5.1.4.1 實測地質剖面
實測地質剖面應選擇地層和其它地質體出露相對齊全、層序完整、化石豐富、頂底清楚,接觸關系、標志層、相帶清晰,巖性、巖相及厚度具有代表性,基巖露頭較好、構造簡單的地段。
一般在一個測區按沉積地層、火山巖、侵入巖和變質巖填圖單位要求測制2-3條代表性實測剖面,比例尺以不小于1:1萬,一般以1:5千為宜。對與成礦有關的主干構造帶,也要測制代表性構造剖面。視實際情況和需要采取巖礦鑒定樣或巖石化學樣、巖石地球化學樣等必要的樣品。如已有符合要求的實測剖面,可部分或全部參照使用。
測制沉積巖地質剖面目的是了解沉積序列、巖石組成、巖性、結構、巖相、構造特征、可能含有的化石情況,正確劃分地層,建立地層層序和填圖單位。研究巖層物質成份、結構構造、含礦性和相互關系。
測制侵入巖剖面目的是了解不同侵入體的巖石學特征,研究其序次關系、含礦性和侵入時代等。
測制火山巖剖面目的是研究火山構造、劃分火山巖巖石地層、巖相、巖石組合與序列、噴發旋回等基本特征,建立火山巖填圖單位。
測制變質巖剖面目的是確立變質巖構造-地層(巖層)或構造-巖石地層填圖單位。研究各填圖單位的巖石類型、礦物組份、接觸關系、序次、變形變質特征。
根據實測剖面測量的結果,編制綜合地層柱狀圖。
5.1.4.2 填圖單位劃分
沉積巖區正式巖石地層單位劃分到組作為基本的填圖單位,對其中與成礦有關的巖層、含礦層、標志層等應以非正式單位單獨表示。
侵入巖按侵入體為基本的填圖單位,尤其要注意對與成礦有利的侵入體的劃分,對巖相帶、蝕變帶等要表示在圖上。
火山巖可采用地層加巖性綜合劃分填圖單位,一般劃分到組。對其中與成礦有關的火山巖中含礦層、標志層等可以非正式單位單獨表示。
淺沉積變質巖系的沉積接觸關系和示頂標志清晰可靠,可參照沉積巖區地層單位劃分填圖單位;對區域性深變質巖系,可劃分巖群、巖組、巖段。
第四紀地層根據成因類型和時代劃分地層填圖單位,對含礦層位單獨劃分表示。
5.1.4.3 地質體標定
野外手圖:將1:2.5萬遙感影像圖、遙感異常圖、地形圖進行坐標配準疊加后拷入掌上電腦作為手圖或直接作為野外用圖。
地質圖中應標定直徑大于100m的閉合地質體;寬度大于50m、長度大于250m的線狀地質體;長度大于250m的斷層、褶皺構造。對于含礦蝕變構造帶及其它礦化地質體,厚度不論大小,均應在圖上表示。厚度較小者,可用適當的花紋、符號放大或歸并表示。
基巖區內面積小于0.5km2、河溝谷中寬度小于100m的第四系不予表示,按基巖填制。
一般地質點在手圖上所標定的點位與實地位置誤差一般不得大于20m。
5.1.4.4 礦產地質填圖觀察路線的布置
未開展過1:5萬區調的地區,觀察路線的布置以解決地質找礦問題為原則。路線布置以穿越法為主,輔以追索路線。對重要含礦層位、蝕變帶、礦(化)帶、礦(化)體應盡量沿走向進行追索,并定點控制,路線間距原則上500m,成礦有利地段調查路線應視需要適當加密。
點距以控制地質礦產填圖單位為原則,點距較大時,中間用GPS測制示蹤點,以反映觀察精度。對重要含礦地質體應進行追索。一個圖幅內地質觀察路線總長度在600km-800km。
礦產地質測量的路線間距可視工作區具體情況區別對待,不宜機械地按網度布置或無根據地任意放稀。路線間距及布置原則應在設計書中具體規定。
已開展過1:5萬區調的地區,路線以追索路線與穿越路線相結合的方式布置,地質路線布置應以成礦有利地段為主,路線間距視實際情況確定。一個圖幅內地質觀察路線總長度不少于500km。
重要的地質界線和地質體應有足夠的觀察點控制。重要地質現象、礦化蝕變應有必要的素描圖或照片。
野外地質觀察記錄格式應統一,點位準確,記錄與手圖要一致。記錄內容應豐富翔實,真實可靠。地質現象觀察要求仔細,描述要求準確,除詳細描述巖性特征外,對于沉積巖石的基本層序、火山巖石的相序特征、侵入巖石的組構特征、露頭顯示的構造特征、接觸關系、礦化蝕變現象等均應有詳細描述記錄,并有相應照片或素描圖。點與點之間的路線亦應有連續觀察記錄;每條路線應有路線小結。重點穿越路線、重要含礦層位、礦(化)帶、礦(化)體、蝕變帶的追索路線應有信手剖面。
當發現重要含礦層位、礦化帶、礦體(點)、蝕變帶時,應采用適當的輕型山地工程予以揭露控制。工程應采用GPS定位。
5.1.5 資料綜合整理
參照《區域地質調查總則》(DZ/T 0001—91)及相關礦產工作技術要求執行。
5.2 地球化學勘查
5.2.1 基本要求
5.2.1.1 礦產遠景調查工作區均應部署1:5萬面積性的化探工作,重點地區安排1:1萬—1:2萬剖面測量或面積測量。
5.2.1.2 化探工作應根據調查區的景觀條件和地質礦產特征,按行業技術標準的要求,制定具有較強針對性的化探工作具體技術方案。采樣方法尚不成熟的特殊景觀地區,要求開展地球化學測量方法有效性試驗。
5.2.1.3 1:5萬化探異常中定性解釋的礦致異常均應進行概略檢查,具較大資源潛力的礦致異常應進行重點檢查。
5.2.1.4 化探異常的解釋推斷應與地質、物探異常分析研究密切結合,綜合解釋。
5.2.2 工作內容和要求
5.2.2.1 1:5萬化探
1:5萬化探工作可根據1:20萬區域化探和區域成礦特征布置。
1:5萬化探一般應采用水系沉積物測量方法。不具備開展水系沉積物測量條件的地區,可采用土壤測量(或巖屑測量)的方法。
1:5萬化探的采樣密度一般可在4—8個點/km2之間選擇。在我國南方地區和其它水系發育或地形切割強烈的地區可采用4個點/km2的密度;我國北方干旱、半干旱景觀地區,采樣密度應適當增加;在殘山丘陵地區的土壤測量應采用較高的采樣密度(如8個/km2),以保證控制效果。
水系沉積物測量和土壤測量的采樣在我國西、北部(包括青藏高原西部、新疆、黃土高原地區和內蒙古高原地區以及西部其它干旱、荒漠景觀區)均應注意克服或避免風成砂或黃土的稀釋干擾。水系沉積物測量采樣介質應為代表匯水域基巖成份的巖屑物質;土壤測量的采樣介質應為代表基巖成份的殘坡積物。采樣粒度應根據化探方法技術試驗結果確定。同一調查區化探工作的采樣介質和采樣技術條件應盡量保持一致。
樣品分析一般按單點樣分析,采樣密度較大時,可按組合樣分析,化探分析元素的選擇應根據調查區1:20萬區域化探反映的異常元素組分和區域已知成礦元素、伴生元素的種類綜合確定,一般選擇分析12-15種元素。
元素的分析測試方法應有足夠的靈敏度和檢出限,主要元素的報出率應達90%以上,次要元素報出率最低達到80%以上。
化探樣品測試的各項監控指標應作全面的質量分析和評價。
其他可參照行業技術標準DZ/T0011—91《地球化學普查規范(1:5萬)》的要求。
5.2.2.2 1:1萬—1:2萬化探
針對1:5萬化探異常開展礦產檢查,應布置1:1萬—1:2萬化探剖面或面積測量工作。測網采用GPS測量敷設。工作方法采用土壤測量或巖石測量。
有明顯風成沙干擾的地區,土壤測量應在殘積層截取-4—+20目的粒級或-4目的混合粒級。
5.2.2.3 資料整理和異常解釋
1:5萬化探野外工作應及時整理各類野外原始資料;按技術標準編制采樣點位圖、原始數據圖、地球化學圖、地球化學異常圖、異常剖析圖及其他專題解釋圖件。
系統整理化探異常的面積、強度、規模、濃度分帶、組分分帶、各種比值等數據,研究分析化探異常分布規律、元素組合規律及與物探異常關聯對比等,結合異常地質背景和成礦條件,以及地表礦(化)點、蝕變帶分布,對化探異常進行定性解釋和分類排序,提出礦產檢查工作安排建議。
5.2.2.4 質量要求
采樣方法要符合實際情況。采樣布局要求合理,密度應適宜。采樣位置要求準確,層次應到位。采樣物質要求正確。各采樣點標志要確切、清楚,原始記錄要求齊全、清晰,符合要求。
對有找礦意義的異常,要綜合運用地質、物化探工作及地表工程進行檢查評價。
野外工作結束后要及時整理資料,提交相應比例尺的圖件和文字總結。
工作質量精度應符合現行專業規范和規程要求。
5.3 地球物理勘查
5.3.1 基本要求
5.3.1.1 礦產遠景調查應根據調查區的地質、礦產、地球物理工作程度、成礦地質背景、主要礦產類型的地球物理前提和工作條件,從直接找礦和間接找礦兩方面選擇技術路線和部署快速、經濟、有效的物探工作。
5.3.1.2 物探方法的配合應充分注意異常的定性定量解釋和推斷的需要,采用面積測量和剖面測量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調查和礦產檢查。
5.3.1.3 物探工作應在野外及時進行物探數據處理和異常的解釋推斷。異常的解釋推斷必須密切結合地質、化探成果,綜合解釋。
5.3.2 工作內容和要求
5.3.2.1 1:5萬物探工作
在工作程度較低的地區,根據地質地球物理條件,一般應開展高精度地面磁測,以尋找一定規模的弱磁性礦產(包括黑色金屬、有色金屬、貴金屬礦產等)或進行間接找礦,研究成(控)礦地質構造,結合地質與化探,尋找隱伏礦產和圈定礦產預查靶區。已完成大比例尺航空物探,或已證明存在較嚴重干擾、直接和間接找礦效果差的地區不宜安排此項工作。
在工作程度較高、地形和成礦條件優越,以尋找隱伏-半隱伏大中型礦床為目標的地區,可適當開展1:5萬—1:2.5萬的高精度重力和電法工作。
1:5萬物探工作可采用半自由網開展,平均線距500米,點距100米;以GPS控制半自由網及測點位置。
物探工作必須對區內各類巖石、礦石進行系統的物性參數測量和研究。
5.3.2.2 1:1萬—1:2萬物探工作
礦點、重要礦化蝕變帶及分析篩選的物(化)探礦致異常應進行1:1萬—1:2萬的物(化)探剖面測量,具有大中型礦床找礦遠景的地區應開展面積性測量工作。
物探剖面測量可根據地質地球物理條件,選擇采用電法、高精度磁法、高精度重力及各種電磁法等物探方法。
面積性物探工作可以在剖面測量的基礎上,以一種方法為主,其他方法為輔,相互配合。
1:1萬—1:2萬物探剖面的測量點距按20—40米;面積工作按100-200×20-40米的網度,采用GPS測量敷設。
對有一定規模、意義的物探異常,應在異常中心部位布設物探精測剖面,核實異常是否真實存在,同時采集和測定必要的物性標本。精測剖面的電法應開展電測深剖面工作。
物探方法的精度分配、儀器準備、野外數據采集、各項改正、參數測定、質量檢查和資料整理等按DZ/T 0071—93《地面高精度磁測技術規程》、DZ/T0070—93《時間域激發極化法技術規定》等有關技術標準執行。
5.3.2.3 資料整理與異常解釋
物探工作的面積和剖面測量資料應按相關方法的行業技術標準系統整理和成圖。
物探異常的定性解釋:采用地質、物探、化探綜合信息的方法,分析和辨識有直接或間接找礦意義的異常,應特別注意篩選具有尋找大礦前景的異常,并通過初步查證進一步解釋推斷。
物探異常的定量解釋:對所有已定性解釋的重要礦致異常,應定量反演異常源的埋深、形態、產狀和邊界。
5.3.2.4 質量要求
應根據工作區地質、地球物理、地球化學條件、自然地理因素及具體工作要求,開展方法試驗,測定有關參數,實測地質地球物理地球化學綜合剖面,選擇有效方法進行地球物理勘查。
根據方法試驗和有關物性參數選擇適當的儀器進行測量;儀器性能、標本采集等按相關規范要求執行。野外裝置、操作、觀測應按規范要求進行,要求取準取全每一個原始數據。磁法測量中間性技術指標應達到規范和儀器說明書規定的要求,日變觀測要按規范操作。電法測量裝置形式的選取和敷設要達到規范要求,檢查觀測、系統檢查、觀測誤差計算應按規范進行,實際誤差不超過規定要求。
野外工作結束后要及時整理資料,編制相應比例尺的圖件和編寫文字總結提交使用。
工作質量精度應符合現行專業規范和規程要求。
5.4 自然重砂測量
5.4.1 基本要求
5.4.1.1 根據不同測區目標礦種和具體工作任務,結合調查區具體工作程度,確有必要的可有選擇地安排自然重砂測量工作,一般以1∶5萬比例尺為宜。
5.4.1.2 通過全面、深入的重砂礦物測量尋找相關礦產,總結找礦標志,分析有關礦產區域分布特征及成礦遠景,進行礦產預測,圈定具體的進一步勘查地段。
5.4.1.3 自然重砂測量工作的部署方法一般選用“水系法”或“最小水域法”。
5.4.2 取樣
5.4.2.1 取樣密度與間距
1∶5萬自然重砂測量的取樣密度因地質復雜程度和地貌條件而異。復雜區、成礦有利地段、四級支流及沖溝,以每個樣品控制1.5—2 km2為宜;中常區和三級支流為3—4 km2;簡單區以5—8 km2較為有利。在二級河流及大河兩側沖溝中要選擇有利地段,采取少量樣品進行檢查,以防漏掉原生礦床。階地及寬河谷重砂測量間距一般為:線距500—1000m,點距20—40m;殘坡積重砂測量間距一般為:線距500m,點距250m,每平方千米取樣8個。
5.4.2.2 取樣點的布置
重砂采樣點的布置要針對不同的成礦特點進行合理安排,對控礦有利因素(地層、構造、巖漿巖及其接觸帶和蝕變帶等)要進行重點控制,以準確圈出找礦有利地段,有效指明找礦方向。
5.4.2.3 取樣位置的選擇
取樣位置的選擇既要注意樣點分布的均勻性,也要考慮重砂礦物富集的地點。
沖積層取樣:一般沿水系(主要是支流)由下游向上游在相應的距離內尋找重砂礦物富集地段(河流流速顯著減慢處、河床基底有利于停積重砂的地方)進行取樣。
階地取樣:最好在水位最低時取樣,一般選擇在河流拐彎的外側由水流側蝕作用沖刷剝露的階地剖面處或階地邊緣塌陷裸露處。
坡積層取樣:一般選擇干谷或洼地、谷口或谷底的坡積層中取樣,取樣點應布置在垂直砂礦物來源方向的取樣線上或平行等高線方向位置,也可按一定網格布置。
殘積層取樣:一般選擇在凹凸不平或有溶洞的基巖表面按網格進行取樣。
5.4.2.4 取樣物質的粒度與取樣深度
取樣物質的粒度一般選擇分選不好的砂礫層,如小礫石、粒度不均勻的卵石、分選程度差的粗砂等。
取樣深度應根據試驗或不同層位確定,一般為20—50cm。殘積層取樣一般以見到基巖為原則,坡積層取樣一般在腐植層以下進行,階地取樣應在階地底部或中間隔擋層之上、分選性不好的層位采集。
5.4.2.5 取樣方法和樣品重量
淺坑取樣是以水系沖積層、坡積物或殘積物為取樣對象、以尋找原生礦床為目的的最常用的一種取樣方法??滩鄯ǔS迷陔A地取樣工作中。
原始樣品重量一般為15—30kg,按體積計算為0.1—0.2m3。經野外粗淘后,灰砂重量(即送樣重量)應不少于10—15g,同一地區工作時重砂的原始重量必須大致相等。
5.4.3 樣品的加工與編錄
5.4.3.1 樣品的野外淘洗與回收
原始樣品一般在野外就地就近淘洗,一般淘洗至灰色為止,即以石榴石、角閃石、輝石及比重在2.8左右的砂礦物不多量流失為準。為了保證淘洗質量,應建立健全質量檢查制度。重砂淘洗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5.4.3.2 樣品的野外編錄
重砂取樣的編錄工作一般采用填表的方式,內容包括取樣日期、地點、編號、沉積物類型、淘洗物性質、取樣方法及深度、松散樣重、灰砂重、重礦物成分、有用礦物特點及含量等,取樣位置必須標注在地形圖上,必要時附采樣點素描圖。
5.4.3.3 樣品的分離
按砂礦物的不同物理性質(比重、磁性、電性、表面性質等)和化學性質,采用適當的機械分離手段和選擇性溶礦的方法,盡可能地將有用砂礦物或其他需分離的砂礦物單獨提取出來。
5.4.3.4 砂礦物的鑒定與定量
砂礦物鑒定一般要求采取用量少、精度高的方法,以一種手段為主,同時輔助多種其它手段。主要方法包括:立體顯微鏡下鑒定、油浸鑒定、微化分析、比重測定、光譜分析、反光鏡下鑒定、發光分析、放射性測量、硬度測定等。
要確定砂礦物樣品中有用礦物含量,首先要求對定量礦物的鑒定要準確,其次是取樣的代表性、樣品的縮分與加工質量、粒度分級的合理性等要得到保證。定量的方法分為礦物定量法(包括目估法、顆粒統計法、體重法、稱重法)和元素定量法(化學計算法、選擇溶解法)。
5.4.4 資料整理與異常解釋
資料整理的主要任務是編制重砂礦物分布圖和圈定有用重礦物異常擴散暈,進行異常的解釋和推斷,分析重礦物來源,排除非礦異常,確定因礦引起的異常特征和標志。
5.4.4.1 重砂礦物分布圖的主要內容
主要包括:地形地貌特征、重要地質資料(地層、構造、巖漿巖、礦產及蝕變帶等)、直接和間接的找礦標志、砂礦物測量資料、異常形態、規模。
5.4.4.2 重砂礦物分布圖的表示方法
成果圖的底圖一般是同比例尺著色很淺的地形地質圖或地質礦產圖,以圖面清晰、重點內容(重砂礦物資料)突出為原則。常用的表示方法包括圈法、符號法、帶法和等值線法。
5.4.4.3 重砂礦物分布圖的編制步驟
整理及研究砂礦物分析鑒定資料,對有用重砂礦物進行分組;異常下限的確定和異常的分級;將取樣點標繪在簡化的地形地質圖上,并在固定的一側注明礦物的含量;重砂異常的圈定。
5.4.4.4 異常區的分級
圈定異常后,結合區域地質地貌特征,對各異常區進行對比和分級。一般分為四級,其中一級異常區的異常點分布集中、有用礦物含量一般為Ⅰ—Ⅱ級、成礦地質條件良好、有已知礦床或具遠景的礦點分布。
5.4.4.5 綜合研究
在開展以砂礦物的共生組合、標型礦物及礦物標型特征、磨圓度情況、有用礦物的含量、有用礦物的空間分布規律等為主要內容的綜合研究基礎上,將零散的資料編制成有關的圖表,并結合巖石、礦床、地球化學等有關資料,就工作的相關情況編寫報告。
5.5 遙感
5.5.1 基本要求
5.5.1.1 礦產遠景調查中應充分應用遙感地質解譯成果。
5.5.1.2 礦產遠景調查中的遙感工作主要是遙感影像制圖、遙感地質解譯、遙感異常提取。
5.5.1.3 礦產遠景調查中應利用遙感解譯圖提取與成礦關系較為密切的異常,基巖裸露、半裸露區礦產遠景調查必須系統提取遙感異常,為編制成礦規律圖和進行礦產預測提供資料。
5.5.2 遙感影像制圖
5.5.2.1 遙感影像圖是礦產遠景調查的一種重要野外工作圖件,一般應在野外地質填圖前完成。
5.5.2.2 1:5萬遙感影像圖采用ETM十(或TM)圖像數據編制,大于1:2.5萬影像圖可采用SPOT-5、IKONOS、QUICKBIRD或航空攝影像片編制。
5.5.2.3 礦產遠景調查中的遙感影像圖必須由低分辨率合成圖像與高分辨率圖像經保真融合處理(獲取圖像高空間分辨率和高光譜保真度)制成。
5.5.2.4 礦產遠景調查遙感影像圖一般采用六度分帶的高斯-克呂格投影。
5.5.3 遙感地質解譯
5.5.3.1 遙感地質解譯應貫穿于礦產遠景調查設計前地質草圖及設計圖編制、地質填圖、礦產檢查和室內綜合研究的全過程,一般應在正式進行野外工作前完成解譯工作。
5.5.3.2 礦產遠景調查中遙感地質解譯工作重點是:區域構造格架解譯,輔助地質填圖解譯,已知成礦、控礦地質體、地質構造追索圈定,與成礦、控礦相關的遙感線、環特征影像提取等。
5.5.3.3 線、環影像解譯的重點是:線性體特征、線性體之間的時、空結構、演化特點以及與成礦、控礦地質作用之間的關系;環狀影像特征,環狀影像之間的相互交切、包容、疊置、移位等時、空演變特點,與成礦、控礦地質作用關系以及隱伏巖體圈定等。
5.5.3.4 遙感地質解譯圖中的全部地質體、地質界線必須從遙感圖像中提取,圖中與已有地質資料一致的、新解譯的遙感實測界線(有可視化遙感影像為依據的界線)和遙感推測界線,必須采用不同線劃區別表示。
5.5.4 遙感異常提取
5.5.4.1 遙感異常,一般采用ETM十(或TM)數據,異常提取以主成份分析法為主,光譜角制圖為輔。前者采用B(1,4,5,7)波段提取羥基為主的基團異常,用B(1,3,4,5) 波段提取以鐵染為主的變價元素異常; 后者利用調查區已知礦床、礦(化)點統計光譜作為參考光譜,提取與之類似的異常,通過利用多種參考光譜逐次提取,以實現對調查區異常進行分類。有條件時也可采用ASTER或HYPERION圖像數據提取蝕變(單)礦物。異常提取過程中,所有“去干擾”處理均必須有相應的數學模型為依據(嚴禁隨意刪除)。
5.5.4.2 必須參照調查區若干類型已知礦床、礦點的統計特征光譜,利用光譜角法對全區異常進行逐次分類,分別提取相應類型礦床的(光譜特征)遙感異常。
5.5.4.3 所有遙感異常區帶,均應根據異常特征、成礦地質條件等進行找礦遠景分級。
5.5.4.4 遙感異常圖上應標明重點查證的異常區帶號、異常號,為礦產檢查提供依據。
5.5.5 遙感異常提取及圖件編制
遙感異常提取及圖件編制參照有關規范執行。
5.6 礦產檢查
5.6.1 基本要求
5.6.1.1 礦產檢查是指對工作過程中發現的地質、礦產、物探、化探、遙感等各類異常、礦化信息和地表找礦線索進行的綜合檢查和初步評價工作。
5.6.1.2 礦產檢查工作強調針對測區具體情況,采取大比例尺地質填圖、物化探工作以及適量的地表工程,對各類異常、礦(化)點進行綜合檢查,一般不安排單方法的異常查證工作。
5.6.1.3 礦產檢查按工作程度分為概略檢查和重點檢查兩類。它是評價測區找礦前景、進一步工作價值的關鍵環節。
5.6.2 概略檢查
5.6.2.1 檢查范圍
對礦產地質填圖中發現的含礦層、礦化帶、蝕變帶和其它重要找礦線索,物化探工作中圈定的具有擴大找礦遠景的礦致異常(甲類)和推斷有找礦前景的物探、化探、遙感異常(乙類異常),已知礦床、礦點及礦化點(包括新發現的以及群眾報礦點)、民采點、老窿等都應進行概略檢查。
概略檢查區范圍應考慮各類異常的形態、規模以及地表礦化和蝕變情況,合理確定,以免漏礦。
5.6.2.2 檢查程度和主要任務
初步了解檢查區的成礦地質背景、地球物理、地球化學特征;核實異常是否存在,確定異常的確切位置;初步查明引起異常的原因。
初步了解礦化帶、蝕變帶、礦(化)體(層)的分布范圍、規模、產狀、礦物組成、有益組份及含量等。
對經過勘查工作的礦(床)點,以資料收集和踏勘為主,了解礦床地質條件、礦化特征、找礦標志,以便指導區內找礦和評價工作,一般不再投入工作量。
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結合區域成礦地質條件的對比分析,概略評價測區的找礦前景,為找礦靶區的圈定提供可靠的野外資料,并提出進一步工作的具體建議。
5.6.2.3 技術方法選擇和要求
檢查工作一般遵循地質踏勘、地表原方法檢查、多方法評價的由淺入深、由表及里的工作程序。
概略檢查階段一般選用地表追索,地質、地球化學(土壤或巖石)、地球物理(高精度磁測、激發極化法、高精度重力)剖面測量,地表化學樣品采集等技術方法進行評價。
一般應選用地球化學、地球物理方法中的兩種或多種方法進行評價,以利綜合評價,對有色金屬礦產要布設物探剖面。
礦(化)體(層)、蝕變帶的分布范圍和規模以地表追索、GPS定點進行。必要時應進行少量探槽揭露。地表追蹤的路線間距和采樣密度確定以能控制礦(化)層、礦化帶、蝕變帶范圍、規模,不遺漏區內可能存在的礦化現象為標準。
礦(化)體露頭采集化學樣時應盡可能采用刻槽法,無法采用刻槽法時,要注意取樣的代表性和連續性。對有找礦遠景的地段必須采取刻槽樣,了解其礦物組成、有益組份及含量等。
檢查結束后,應及時提交檢查工作簡報,提出是否進一步開展重點檢查的工作建議。概略檢查應提交如下技術資料:野外記錄本,大比例尺地質礦產調查實際材料草圖,樣品分析(鑒定)報告,物化探成果圖,概略檢查地質簡報等。
5.6.3 重點檢查
5.6.3.1 檢查范圍
對概略檢查初步確定有找礦前景和進一步工作價值的礦(化)點擇優進行重點檢查。
5.6.3.2 檢查程度和主要任務
分析檢查區成礦地質背景、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學特征,基本了解礦化蝕變帶、礦(化)點的控制因素和成礦條件。
基本了解礦(化)體(層)分布范圍、規模、形態、產狀、共(伴)生有益元素種類、含量及其變化、礦石的質量、結構構造;基本了解近礦圍巖的蝕變種類、分布及其與礦化的關系;大致判別礦床類型。
順便了解礦化地段的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和其它開采技術條件及自然經濟地理情況。
利用礦種勘查規范的一般工業指標圈定礦體,按中國地調局《固體礦產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及經驗證的預測資源量估算技術要求》估算(3341)資源量,見礦情況好的,按附錄A要求評價新發現礦產地。
對重點檢查對象的找礦前景作出評價,并提出進一步開展預查工作及工程驗證的具體建議。
5.6.3.3 技術方法選擇和要求
詳細檢查階段一般選用大比例尺地質測量,地質、地球化學(土壤或巖石)、地球物理(高精度磁測、激發極化法、高精度重力等)剖面測量,1:1萬—1:2萬面積性物化探測量,輕型山地工程揭露等技術方法進行評價。
每一個評價對象均需要填制1:1萬—1:2千地質草圖,不少于2-3條地質、化探(物探)剖面控制,地表礦化強烈或地表露頭礦等地段,要安排槽探工作,必要時可施工少量淺井或淺坑對其淺部進行了解。評價目標礦種為有色金屬、黑色金屬、煤等時,對有物探工作前提條件的測制地質、物探、化探綜合剖面。
根據目標礦種找礦工作需要,可安排適當比例尺(大于1:5萬)面積性物化探工作。
礦(化)體的圈定應以刻槽取樣化學分析成果為依據。
大比例尺地形地質草圖的測制和礦(化)體、蝕變帶的填繪及工程布置應以GPS加皮尺、羅盤配合定測進行,GPS應經控制點校正。
探礦工程應按規范要求編錄。
編制礦點屬性卡片。
檢查評價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提交檢查評價工作報告,提出是否進一步工作的建議。重點檢查應提交如下技術資料:大比例尺地形地質草圖,實際材料圖,工程素描圖,物化探成果圖,礦(化)體采樣平面圖,大比例尺重要地質剖面圖,預測資源量估算圖,各類樣品分析(鑒定)報告,重點礦產檢查地質報告。
5.6.3.4 工程及老硐編錄
用于揭露重要地質界線、重要含礦層位、地質觀察點、蝕變帶、礦(化)帶、礦(化)體在地表及近地表的實際位置而施工的剝土、淺井、淺鉆、探槽等山地工程均應按有關規范要求進行正規的地質編錄,針對蝕變帶、礦(化)帶、礦(化)體施工的工程應有正規刻槽取樣。對于礦化蝕變巖石要刻槽采樣??刂频V(化)體的工程要求揭露其頂底板。對于重要地質現象要繪制大比例尺素描圖、拍照或攝影。要取全取準各類測試樣品并標繪在素描圖上,文字描述應做到內容翔實,重點突出,語言簡練。
對于工作區內前人采礦遺跡(采坑、老硐)要進行調查,繪制采坑、老硐的平面圖、剖面圖。對于可觀察的老硐要進行地質編錄,并重新采取刻槽樣,分析礦石質量,了解礦石的類型、礦化類型、礦體的規模、形態、產狀、礦體與圍巖的關系、蝕變特征及礦化標志等。老硐編錄和取樣工作質量參照相關規范要求執行。
5.7 綜合研究
5.7.1基本要求
5.7.1.1 綜合研究應貫穿于項目的全過程,要重視綜合研究對設計編寫、項目實施的指導作用。
5.7.1.2 綜合研究堅持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突出當前、考慮長遠的原則。真實、準確而完整的野外調查資料是綜合研究的基礎,使用的原始資料必須真實、齊全、準確。綜合研究應盡量使用新理論、新方法和新手段。綜合研究是提高礦產遠景調查成果的重要環節之一,必須有專人負責,把綜合研究貫穿于整個礦產遠景調查工作過程,不斷深化綜合研究成果,以指導礦產遠景調查工作。
5.7.1.3 各類綜合圖件的編制方法及內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力求做到規范化、標準化、圖表化。
5.7.1.4 把野外調查與綜合研究有機結合,做到兩者統籌安排,互為補充。
5.7.2 物化探資料的再處理
5.7.2.1 化探數據的處理
化探數據處理應注意化探工作中的一些典型問題研究:“高、大、全”異常與“弱小”異常的關系問題;異常的空間結構問題;組成異常的前、中、尾暈元素異常問題;負異常問題;異常元素的分帶性問題;原生暈與次生暈異常模型問題;不同地球化學景觀區化探數據處理問題;不同地質背景的化探數據處理問題;化探異常與其它礦化信息的綜合應用問題等。
不同的礦床類型具有不同的特征元素組合。
多種礦化類型的元素組合在空間上的套合,反映了多次成礦地質作用疊加??梢詫⒎从巢煌V化類型的元素進行累加處理,使那些與某一礦化類型有關的低緩異常凸現出來,并顯示其規律性。
按照上述化探數據處理的原則和思路,應用區域地球化學數據管理系統軟件(GeoMdis2003)或其它數據處理軟件,按項目進行多元素相關分析、聚類分析、因子分析等,按不同地球化學分區求取異常下限和劃分異常,圈定單元素地球化學異常圖、綜合異常圖等,建立典型礦床地質-地質地球化學找礦模型,指導異常篩選和查證工作。
5.7.2.2 物探資料的處理
盡可能地收集、分析和利用測區已有的物探資料與推斷成果,有條件時可對物探(大比例尺航磁資料)數據資料進行重新處理。一般應進行多種條件的化極、延拓、求導等處理,深入挖掘老資料中的直接和間接找礦信息。
對礦產遠景調查區取得的1:5萬高精度磁測、重力資料及激發極化法測量資料應進行系統的數據處理和分析解釋。一般也應對高精度重力和高精度磁測數據進行濾波、位場轉換、解析延拓、局部異常的求取等數據處理。要結合區內物性資料,對區內地層、巖體和構造進行推斷,綜合研究成礦環境和地球物理找礦標志。
應通過不同的數據處理方法對重要成礦區帶的物探異常(包括弱重磁異常)進行提取和異常辨識,結合物性與化探資料分析局部異常的直接找礦意義,進行定性解釋推斷。有重要意義的礦致異常應進行異常源的三維或二維定量反演計算。開展了1:1萬等大比例尺物探異常查證工作的資料,對電法、磁力、重力異常要進行再處理,更詳細的全面定量反演,為進一步的工程驗證提供布置依據。
通過大比例尺物探數據的各類常規處理和對場源空間特征的分析,集合區域地質礦產特征,系統地推斷控礦構造、巖體、地層或標志層。對間接找礦的標志,也應盡可能地進行粗略的定量反演,進行三度空間的地質礦產特征分析。
5.7.3綜合找礦信息分析與研究
礦產遠景調查的綜合研究工作要求對實測的地、物、化、遙、重砂等找礦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和資料的綜合整理(包括已有資料整理),分析區域成礦地質背景,開展礦產預測,編制綜合成果圖及礦產預測圖,科學劃分Ⅳ級成礦遠景區帶,圈定Ⅴ級成礦遠景區,總結區域成礦地質條件和成礦規律,確定找礦標志,優選找礦靶區,對區域礦產潛力做出綜合評價。
5.7.4 成礦規律及礦產預測圖編制要求
成礦規律及礦產預測圖的底圖一般用地質礦產圖,底圖上應標繪:礦床、礦(化)點、礦種、規模、成因類型、共伴生礦種;轉繪各類主要異常;標出找礦標志;劃分和圈定礦區(帶)界線、級別、編號、命名等。圖上應盡可能標明控礦條件。根據成礦條件有利程度,預測依據是否充分,資源潛力大小和礦體埋藏深度等因素,將靶區分為A、B、C三類。
6.質量要求
各單項技術工作質量要求參照現行有關技術規范和規程執行。資源量估算按照《固體礦產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和經工程驗證的預測資源量估算技術要求(內部試行)》執行。
7.提交成果
礦產遠景調查工作結束后,需要提交的成果主要有:
《戰略性礦產遠景調查報告》;分幅(1:5萬國際分幅)《戰略性礦產遠景調查說明書》;附表、附件、附圖及圖冊等。
7.1 報告編寫格式及要求
7.1.1 礦產遠景調查報告是在一定階段內對調查區區域地質礦產特征、區域成礦規律等認識的總結,是部署戰略性礦產勘查工作的重要依據,必須認真編制。
7.1.2 礦產檢查分述應對概略檢查和詳細檢查對象逐個進行描述,主要內容應包括檢查的方法、投入的主要工作量、檢查結果等,并對是否具有進一步工作價值作出評判,提出下一步具體工作建議。
7.1.3 報告的內容應簡明扼要、重點突出、論據充分、文圖表相吻合。
7.1.4 礦產遠景調查報告編寫主要內容及格式見附錄C。
7.2 分幅礦產遠景調查說明書編寫格式及要求
分幅礦產遠景調查說明書編寫主要內容和格式參照礦產遠景調查報告編寫主要內容及格式,并作適當簡化。
7.3 附表
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勘查各類原始數據表;
地球物理、地球化學以及遙感異常登記表、異常查證結果表;
樣品登記表、分析結果登記表和內、外檢結果登記表;
探礦工程一覽表;
找礦靶區登記表;
新發現礦產地登記表(參照礦產地數據庫中的相應表格);
預測資源量估算數據表(各工程、各剖面、各塊段的礦體平均品位、平均厚度或面積、體積計算表);
老硐、民采坑道等資料匯總表。
7.4 附件
重要原始資料清單;
有關的批復文件;
礦產檢查簡報或報告;
分幅礦產遠景調查說明書。
7.5 附圖及圖冊
地質礦產圖;
綜合異常圖;
成礦規律及礦產預測圖;
有關的專題研究圖件。
工作程度圖;
地球化學采樣點位分布圖;
主元素地球化學圖、物探異常圖、遙感異常圖;
主要工程編錄圖和預測資源量估算圖;
重要的地質和工程剖面圖;
礦點地質草圖和采樣位置平面圖;
照片等。
以上圖件根據幅面大小作為附圖或匯編成圖冊。
7.6 數據光盤及其相關的數字化資料
與礦產遠景調查報告及附圖及圖冊、附表、附件相一致的數字化資料。
附 錄
A 成果指標
B 戰略性礦產遠景調查設計編寫主要內容
C 戰略性礦產遠景調查報告編寫主要內容
附錄A 成果指標
1.找礦靶區
是指“A類靶區”內經少量地表工程揭露和控制的,成礦條件十分有利,與已知礦床找礦模型表達的預測準則吻合程度較高,預測依據充分,資源潛力大或較大,地表可見礦化露頭或隱伏(盲)礦床存在可能性很大,可優先安排礦產預查的地段。面積一般在幾到幾十平方千米之間。
2.新發現礦產地
通過各類地質調查工作(在項目工作期內),或者根據群眾報礦、群眾采礦線索新發現的,并經過礦產調查工作證實為具有一定規模,有進一步工作意義或具有工業價值的礦區。
驗收標準:
(1)初步了解礦區基本地質情況及礦床類型;對礦體分布和埋藏情況做過概略地質調查和少量的工程揭露與控制。
(2)對礦石質量有正規取樣化驗資料,礦石質量及礦體開采技術條件符合現行礦產工業評價要求。
(3)礦產地的資源量規模達到《關于印發<礦產資源儲量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國土資發(2000)133號)中規定的小型礦床上限的二分之一以上。
(4)估算資源量類別已滿足《固體礦產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和經工程驗證的預測資源量估算技術要求(內部試行)》中的3341之要求。
(5)有正式編寫的文字報告,并附有必要的地質圖、剖面圖、工程編錄圖及取樣位置圖等相應圖件。
附錄B 戰略性礦產遠景調查設計編寫主要內容
1.緒言
目的任務,位置交通、自然經濟地理概況,地質礦產調查研究程度,踏勘工作簡介。
2.地質礦產概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分述地質礦產特征(附:測區地層序列表,礦(化)點、異常特征表,列出存在的主要問題)。
3.區域化探、物探、遙感影像、重砂特征
4.工作部署及技術路線
說明技術路線,總體工作部署及部署原則;詳述具體工作安排時,應根據現有資料劃分不同的地質礦產工作區,并分別提出對應的工作程序,部署相應工作內容;提出總體工作計劃和年度工作安排,設計實物工作量。
5.工作內容、方法及技術要求
說明本次礦產遠景調查的工作內容及工作方法;對地質、礦產、物化探、遙感等工作分別說明方法選擇依據、工作方法的具體技術要求。
6.質量管理與監控
7.經費預算
8.組織管理及保障措施
9.預期成果
設計附圖:
結合物化探遙感資料編制1:5萬區域地質礦產草圖;
研究程度圖(比例尺視情況定);
化探、物探、重砂異常圖(內容不多時與1:5萬地質礦產圖合并表示);
工作部署圖(1:5萬)。
附錄C 戰略性礦產遠景調查報告編寫主要內容
第一章 緒言
一、工作目的和任務
二、位置交通及自然經濟地理概況
三、以往地質工作評述
㈠ 以往基礎地質工作
㈡ 以往礦產勘查開發工作
㈢ 以往其它地質工作
四、本次工作情況及取得的主要成果
㈠ 礦產地質填圖
㈡ 物探工作
㈢ 化探工作
㈣ 遙感調查工作
㈤ 礦產檢查工作
㈥ 綜合研究工作
㈦ 本次工作取得的成果
第二章 成礦地質條件
一、區域地質背景
二、地層條件
三、巖漿巖條件(火山巖和侵入巖)
四、構造條件
五、變質作用條件
第三章 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及遙感特征
一、地球物理特征
㈠ 物性特征
㈡ 地球物理場特征
㈢ 地球物理異常特征
二、地球化學特征
㈠ 地球化學場特征
㈡ 地球化學異常特征
三、遙感異常特征
第四章 區域礦產
一、概況
二、金屬礦產礦床(點)地質特征
三、非金屬礦產礦床(點)地質特征
四、能源礦產礦床(點)地質特征
第六章 成礦規律與礦產預測
一、成礦規律
㈠ 礦床(點)空間展布特征
㈡ 成礦時間演化規律
㈢ 成礦區(帶)的劃分
二、主要礦種的找礦模型
㈠ 控礦地質因素分析
㈡ 找礦標志分析
㈢ 找礦模型建立
三、礦產預測
㈠ 遠景區的圈定
㈡ 遠景區分類及特征
㈢ 找礦靶區的優選及特征
㈣ 礦產資源遠景評價
第七章 工作方法及質量評述
一、地質填圖工作
二、物探工作
三、化探工作
四、遙感工作
五、礦產檢查工作
六、探礦工程
七、其它工作
第八章 結論
一、主要成果
二、存在問題
三、今后工作建議